本报记者姜昆明报道云南省最近几天出台《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省级财政奖补资金考核管理办法》,对考核内容及实施办法,资金分配与下达,资金管理与使用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消息显示,十三五以来,云南省通过安排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发行专项政府债券等方式,累计落实9个高原湖泊保护管理财政资金195亿元,为改善湖泊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支持打好9个高原湖泊保护管理攻坚战提供了重要资金支持。
《办法》明确,围绕九大高原湖泊综合保护管理目标,综合考虑省级奖补资金绩效完成情况和九大高原湖泊综合保护管理效果,每年对九大高原湖泊保护管理目标和省级奖补资金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评价云南省财政厅牵头协调省河办,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负责奖补考核工作考核结果经省级部门共同协商审定后,通报给9个高原湖泊所在州,作为安排省级奖励和补助的主要依据
《办法》明确建立年度工作目标评价和项目资金绩效评价两个评价指标体系规定每年根据考核结果对9个湖泊进行等级评定,每个等级评定3个湖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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