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湖北省医疗保障局会同湖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发布《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分期缓缴的通知》,称将对中小企业实行职工医保单位分期缓缴延期期间,被保险人享受待遇
《通知》明确,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给统筹地区6个月以上2022年8月1日至10月31日,以单位参保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生育保险同步缓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参保职工个人缴费仍需按时缴纳,将继续由企业代扣代缴,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权益连续入账学会,基金会,社会服务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通知》强调,本着方便,快捷,不增加企业业务负担的原则,全面推行免申请,享办理办理模式,符合条件的企业无需申请即可享受缓缴政策。
《通知》要求,延期缴费期间应享受参保人待遇缓缴期间,企业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普通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药品双通道等费用正常报销,个人账户正常记入,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保持稳定不降低生育保险待遇正常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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