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东莞市发展保障性租赁房实施意见目标很明确到十四五末,全市保障性租赁房总量不低于10万套,力争达到15万套,其中2021年筹集不低于3000套鼓励盘活存量住房,闲置公共租赁住房,安置房等住房可以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在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可对各类闲置房屋及其周边环境进行适当改造和规范管理,改建为保障性租赁房,主要包括出租屋和公寓,政府公房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宿舍,城中村老旧小区和存量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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