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记者从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获悉,该省钱塘江,瓯江,椒江等八大流域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行禁渔期制度。
为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浙江省农业农村厅于最近几天印发《关于实行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鳌江等八大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明确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行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和鳌江等八大流域禁渔期制度。
其中,钱塘江流域,瓯江流域,椒江流域,甬江流域,飞云江流域,鳌江流域的禁渔期为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苕溪流域,运河流域禁渔期为全年除娱乐性游钓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均被列入禁止作业类型
此外,《通告》规定的江海交汇禁渔界线向海一侧的水域,统一实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禁渔区和禁渔期内,因科学研究等需要采捕渔业资源的,以及增殖渔业利用的,须经浙江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批准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